河北文安顺开木业因违反环保法被行政拘留
http://www.soutuliao.com 时间:2017/12/11 来源:信安圈
《全球涂料网讯》
河北省文安经济开发区顺开木业有限公司,法人石xx,车间主任王xx,二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被行政拘留15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以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应急响应管控要求,开发区联合环保局、公安局、电业所将其生产车间全部封停,高压断电,对其进行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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