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厂频发安全事故,企业的火灾隐患及整改对策
全球涂料网讯:近段时间以来,国内化工企业似乎进入了事故多发期,仅在这两天,就有多起伤亡事故发生!在此提醒化工企业一定要对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宁夏
5月22日晚间,润丰股份发布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格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一个废水储罐在维修呼吸阀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公司外部承包方的2名施工人员身亡。
目前现场救援工作已经结束。事故正在调查中,详情以当地政府信息为准。
润丰股份称,宁夏格瑞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也是公司主要的原药生产基地,目前宁夏格瑞已全面停产进行安全检查,全力配合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和分析事故原因。
公司将认真吸取本次事故的教训,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举一反三,深入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务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对在本次事故中的遇难者及其家属表示深切的哀悼,对此次事故产生的社会影响深表歉意。
山东
2022年5月22日3时左右,位于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内的东营市海科瑞林化工有限公司一条柴油管线起火。
当地应急、消防、公安、交警等部门迅速赶往现场开展处置工作。4时50分左右,现场火已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现场视频显示,产生的火焰有数十米之高,并且随着火焰频频传出爆炸声。
进入现场的消防支队表示:是柴油起的火,没有什么化工品,不存在有害化工品泄漏的问题。该公司已经全面停车退料,无进一步扩大风险,周边大气、水质未有异常。
公开资料显示,山东省东营市海科瑞林化工有限公司隶属于山东海科化工集团,是集石油化工、精细化工为一体的综合性化工企业。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注册资本4亿元,占地面积1500亩,位于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现有员工738人,主要经营汽油、柴油、燃料油、液化石油气、石油焦、硫磺等产品生产销售。
山西
2022年5月18日晚,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贾家寨村一化肥厂锅炉房发生爆炸,造成3人遇难2人受伤。
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附近网友称:“昨天晚上九点多快十点的时候下班看到火光,我以为是在烧垃圾呢,今早起来就听说出事了”。
据悉,山西省交城县化肥工业在20世纪70年代起步,资料显示,该县化肥出口产品包括硝酸铵钙、硝酸钙、硝酸镁等30多个品种,销往加拿大、智利、日本等数十个国家和地区。因其钙肥国内市场占有率高,在业界有“中国钙都”之称。
事故频发,化工企业的火灾隐患及整改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全面发展,化学工业迅速崛起,化工企业日益增多,化工产品已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我国现有有机化工原料生产厂家3000家,能生产有机化工原料中间体8000余种。
近几年来,全国化工企业火灾爆炸事故频发,其人员伤亡大、经济损失大、政治影响大的后果已成为当今消防部门及整个社会安全防范的重要对象之一。因此,分析化工企业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把好规划、建设源头关,加强和规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一、化工企业的火灾隐患
1.生产厂房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许多化工企业厂房选址不当,将厂址建在居民稠密区,且未按化工工艺流程的需要和国家有关规范要求来设计厂房的结构和布局,间距不足,还
存在有混装、混运、混存现像等,厂区内的建筑物之间无明显的防火分隔,厂房防火间距不能满足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因而在通风、防泄漏、防爆泄压、消防设施等方面存在先天性火灾隐患。
2.消防安全管理薄弱,消防规章制度不健全
一些化工企业认识不到消防工作的严峻形势和重大意义,没有从以往的火灾事故中吸取教训。不能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更不能自觉履行自身担负的法定消防责任和义务,致使消防工作无人抓,安全管理无人问,消防责任始终不落实。
例如一些化工企业原来建立的防火安全领导组织,随着企业机制的转变被撤消或合并,人员被裁减,有一些中、小化工企业在改组、兼并后,原有的消防组织荡然无存,形成了消防工作失控漏管的局面,消防安全约束力和防灭火能力大大下降。
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任务依赖于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临时安排,对于消防安全的要求凭领导口头说说,不能形成规范化的制度。因此,企业消防安全工作不能落实人力的保障、制度的保障和财力的保障。个别领导的法律意识淡薄,思想麻痹和官僚作风是导致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薄弱的最主要根源。
3.消防基础设施不完善
多数化工企业由于建造年代早,厂区根本无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等消防基础设施。个别企业虽然设置了给水系统,但由于厂区设置地点比较偏远,市政供水管网压力也不能满足火灾扑救用水的需要。加上化工企业周围及内部的消防水源严重不足,灭火器材配备不足,一旦发生火灾,不能及时得到有效的控制,极易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设备、电器未选用防爆型
因化工生产的原料均有易燃性、反应性和毒、腐蚀性,其加工工艺方法基本是在反应釜等压力容器内采取混合搅拌、萃取及一些化合、分解等反应,有些原材料及反应中间产物均为易燃易爆化危物品,呈液态或气态形式存在,极易发生泄漏,一些工艺设备及电器线路如果未选用防爆型或未经防爆处理,泄漏的可燃液体或气体遇机械磨擦或电气火花极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5.工艺装置、管道接地装置不可靠
在化工生产行业中,防静电处理是极易被忽视的方面,化工生产行业的管道多为钢管丝扣连接,化学溶剂或气体在管道和设备中流动会因磨擦而产生静电,如果静电不能及时导除造成电荷积累,导致火花放电,就会引起火灾爆炸事故。1998年1月13日,辽宁省锦西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火灾事故原因是投球吹扫天然气管道过程中,因其设计安装的位置不当,通讯系统衔接有误,排油天然气总管压力逐渐增加,遇开关及设备装置出口静电明火而引发火灾。
6.工艺设计不合理,防范设施不齐全
从工艺设计上看,易发生跑、冒、滴、漏的设施(设备)设计不合理,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处于上风(上方)位置,且离电源、火源、高温源距离不足;从防范设施看,防爆炸、防火灾(包括固定或半固定灭火、冷却装置)、防雷区等设施不齐全、不合理,维护管理不落实等,这些都会增大化工火灾发生的机率。
7.从业人员未经消防安全培训,违章行为突出
有的化工企业领导忽视消防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对重点工种和重点岗位人员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培训,致使许多从业人员不懂化学物质的特性,不熟悉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极易发生违章操作造成事故,且事故发生后不懂使用消防设施、火灾扑救方法及逃生方法,人为地造成许多火灾隐患。例如,2000年7月2日山东省青州市潍坊弘润石油化工助剂总厂2个500m3油罐爆炸起火,原因是未堵盲板,违章动火焊接,造成了10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的惨痛损失。
二、整改化工企业火灾隐患的对策
1.提高各级领导对化工企业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纵观化工火灾案例,可以看出,火灾发生的原因绝大多数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要从根本上消除化工火灾隐患,必须首先使各级领导充分认识到重大化工火灾隐患的潜在威胁,认识到一旦成灾将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人心安定所带来的影响,树立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忧患意识,克服麻痹侥幸心理,摆正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上,要舍得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精力,做到亲自过问、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检查落实。逐级建立领导干部消防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消防责任不落实、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疏于管理教育而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领导干部,要坚决依法追究党纪、行政、经济、刑事等责任,使之在思想上时刻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
2.加大检查力度,科学论证和评定重大化工企业火灾隐患
高温季节,化工企业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在储存及生产等过程中,容易引发各类火灾、爆炸事故。因此,要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化工企业集中检查及企业自查的形式,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积极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全面提高本单位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切实降低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极易引发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隐患积极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并进行跟踪督促,各化工企业也结合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种类及性质,积极做好防火降温措施,必要时自动停产停业,进一步稳定化工企业的消防安全形势。
重大火灾隐患的论证是一项专业性、科学性较强的工作,必须避免仅局限于表象做判断、缺乏系统分析、不究实质的做法。考虑到受专业知识的限制,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应采取聘请一些化工专家参与指导论证的做法,通过对重大化工火灾隐患的全面、系统地分析,科学地认识火灾隐患,正确地评估、判定火患的危险等级,找出构成隐患的薄弱环节和关键因素所在,并制定出合理、经济的预防措施和隐患整改方案,最终达到消灭火患的目的。
3.严把建厂审核和设备选型更新关,加快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化工企业在规划建设时,必须将消防安全纳入整体规划,加大政府消防投入,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对化工企业的生产厂房应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和生产工艺进行设计,充分考虑防火分隔、通风、防泄漏、防爆泄压、消防设施等因素。同时对设备、电气的防爆要求和电器线路的防爆处理要严格把关,从而消除先天性火灾隐患。对因历史原因造成的不符合现行消防规范的化工企业必须按现行规范有计划地落实整改和逐步完善,关键是要在提高思想认识,认清火灾危害,依法集中治理上下功夫。特别对压力容器、管道要实施强制报废和定期检测、更新措施。
4.引入专家参与监督检查的新机制
当前,消防监督人员中来自于化工行业并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寥寥无几,致使专项监督检查中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一方面邀请化学工程师为监督员传授专业理论知识;一方面组成有扎实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化学工程师参加的专家组全程参与检查,做到现场专门指导、责令限期改正,达到消防专业与化工专业、企业消防整体布局检查与化工生产设备运行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与化学物品保管使用标准化的有机结合。
5.主动介入火灾隐患的整改过程
每一级公安消防机构和每一位消防监督人员应该花更大的精力于企业整改过程中的专业指导上。为此,消防部门可召开火灾隐患督促整改会,面对面地听取责令限期整改的企业对自身存在的火灾隐患的认识态度和落实整改的方案,逐一解答认识误区、隐患性质、整改难点,明确整改时效和逾期不改而应负的法律责任。
6.加强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和宣传,着力提高化工企业
管理人员和职工消防安全意识、知识和技能目前,消防法律法规对相关人员须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未作强制规定,消防安全专门培训主要依靠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受警力限制,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从业人员的受训率并不高。为此,应进一步完善消防培训的法律体系。
一是要在消防立法中明确单位有关人员须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的规定;
二是要增强消防培训的力量,大力发挥消防监督协管人员在组织、发动消防培训中的作用,在公安消防部门内部建立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机构,大力发挥消防监督协管人员在组织、发动消防培训中的作用,在公安消防部门内部建立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机构,大力开展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管理人员和有关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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